查看原文
其他

深圳女子醉驾被查“求放过”:别拘留,倾家荡产都愿罚

深圳晚报 2020-08-25
来自专辑
小晚热搜



“开车不喝酒

喝酒不开车”

这句话小编已经提醒大家N遍

依然有人在醉驾的路上……



深圳有名女司机

为了不让交警拘留“求放过”

直言“倾家荡产都愿罚”……


来源:看看新闻Knews


近日,广东深圳交警设卡查车时

发现一名女司机一身酒味

有酒驾嫌疑



女司机承认了

自己和网友一起吃饭喝酒

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女子涉嫌醉驾



司机酒后开车

是为了赶下一场娱乐活动



随后她央求道

“能不能不拘留我,我孩子在

那是老板的车

我倾家荡产我都愿意罚。

如果把老板的车拖走

我会失去工作的。”



女子表示

她原本是让同事来接的

但是自己没有耐心

没等同事来就开车了





最终经抽血检验鉴定

该司机血液酒精含量为

146.79mg/100ml,达醉驾标准

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

有网友看到这个视频发出了疑问

倾家荡产都愿意罚

为何不“倾家荡产请代驾”?




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

早知今日何必当初


酒后驾车的代价

也许远比想象中沉痛

不要让一时的侥幸心理

毁了一世的幸福时光


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


1、饮酒驾车


饮酒驾车判断标准: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

根据计算,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(约相当于1小瓶)啤酒或半两白酒(20ml)后,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.02(20mg/100ML),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。


2、醉酒驾车


醉酒驾车判断标准: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第九十一条规定


01
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
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02

醉酒驾驶机动车

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03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

处十五日拘留、并处五千元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04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

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;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不仅要承担违法的后果

还有经济、时间等方面的损失


 

切忌酒驾!

 切忌酒驾!

 切忌酒驾!

重要的事情说三遍!

请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在心




深晚君特选(戳下方标题)



生态环境部回应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报告抄袭:性质十分恶劣,严查

11死5伤,吉林乾安县发生三车相撞

权威发布!深圳早晚高峰,这些路段最易拥堵

来源 | 深圳晚报综合自网络

编辑 | 林冬雯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